2019年第二批!棗莊調整13項行政權力事項
近日,棗莊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2019年第二批調整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對全市一批行政權力事項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共涉及行政權力事項13項,即取消行政權力事項5項,承接下放管理層級行政權力事項3項,劃轉至市審批服務局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5項。
通知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于1個月內對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切實加強對下級業務部門的監督指導和區審批服務部門的協調指導;劃轉至審批服務部門的事項,要做好工作交接;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指導區規范權力運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對基層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減少申請材料、優化辦理流程,不得再以審批方式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