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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理財?高青檢察官提醒:小心咱的養老錢

2022年12月19日 10:44:51 來源: 淄博市委政法委

  “當初我很相信小段,被高收益沖昏了頭腦,我那時候怎么就沒想到這些都是假的呢?!”近日,在山東省高青縣,一位老人在檢察官的開導安慰下終于醒悟,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日前,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以老年人為目標的非法吸收存款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朱某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2年11月11日,高青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六萬元;判處朱某某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期間,金鑫盛鼎(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理財經理段某某、朱某某明知金鑫盛鼎公司沒有在社會上吸收資金的資質,仍以投資回報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貸款方用房產抵押投資本金有保障、到期還本付息為噱頭,通過到公園等地散發傳單、組織客戶到店聽課等方式,在高青縣轄區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存款。高青縣一些老年人被段某某、朱某某的虛假宣傳蒙騙,一聽是北京的公司,覺得十分可信,誤以為可以以錢生錢,便將自己的養老錢交給了段某某等人。

  經查,段某某、朱某某在高青縣向社會不特定對象90余名老年群眾推薦所謂投資理財產品共募集資金730萬元,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針對該案中出現的大量老年被害人情況,高青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釋法說理、心理疏導工作,以人性化的辦案方式盡量追贓挽損,力求將被害人的損失降到最低。

  工作中,高青縣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守護老年人的錢袋子,在全縣范圍內通過散發傳單、以案說法、提供法律幫助等方式開展老年人反詐宣傳,提高了老年群眾的防騙意識,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完)

[ 編輯:張建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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